單親及弱勢家庭租屋好煩惱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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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中市單親及弱勢家庭短期租屋津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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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對象
1.設籍本市並實際居住於本市租賃住宅,且租賃住宅出租人非三等親以內之親屬。
2.未接受政府機關辦理之優惠住宅貸款及住宅租金補助。
3.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,每人每月未超過政府當年公布最低生活費2.5倍,且家庭財產未超過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規範之一定金額。
4.除以上三點外,一年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:
(1)成為單親家長且獨自監護同住之未成年子女;但共同行使及負擔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者,若一方未盡扶養義務,得依社工訪視評估認定。
(2)持有法院核發之通常保護令。
(3)曾申領特殊境遇家庭扶助-緊急生活扶助
補助金額
1.戶內4人(含)以上者:每戶每月依租賃契約金額核定,最多補助7,000元。
2.戶內3人(含)以下者:每戶每月依租賃契約金額核定,最多補助5,600元。
以上補助依租賃契約簽約期間核定至多補助12個月。
補助金額